法拍屋的優點


任何投資標的、產業都有它的風險與報酬水準,優點缺點常常是一體兩面,憂慮處可進,欣喜處則要當心,獲利可期待,但投資評估仍悉以風險考慮為先。


1.拍定價通常低於市價
法院在拍賣前會委外專業估價人員進行估價,這些估價通常都不會被控制,應有相當的公信力與專業(不夠力、不夠專業的估價也是所在多有,切記要小心判斷),但是因為法拍有逐拍降價的機制,為了保護債務人可能的剩餘分配價額,所以法拍一拍底價可能會盡量趨近市價或甚至高一點,連同租賃契約不點交問題留待二拍排租處理及再降價,因此 好物件(這裡所謂”好”判準可真是因人而異了)當然有人一拍就沒頭沒腦衝進去得意標走,但是投資老手大多還是會謹慎為之靜待二拍以後、或三、四拍甚至再來一輪法拍程序再降價後才進場,許多戰功彪炳的進貨都是在風雨飄搖時機下的成果。


債權人如果急迫的為求順利拍賣出去及債權求償,通常會向法院表示較低於市價的拍賣底價意見,如果第一次無法拍賣出去,底價會以打八折再次拍賣。等到第三次拍賣時,底價早已接近或低於市價的一半。


但是 這個次市場(sub-market)所形成的價差並不是固定的,通常起因於資訊的各種封閉所造成,照理說,法院不論點不點交,產權總是清楚的,法院晃點出錯造成買方損失的事情也不是沒有,但是,總是風險比一般個人買賣還是相對較小的。
其實,個人投標者(end-user)出價超過正常市價也是常常發生的,投資金主為了獲利報酬,依照條件與總額大小調整,常常必須先扣除各項處理費用、處理時間利息、裝修費用以及預定的報酬率,標價多必須低於正常市價至少15%左右,甚至20%以上。所以,真的想買法拍自住的朋友,通常選的是法院有點交的物件,因此面對競爭也較多,自然的就需要準備較高資金投標。


例如假設法院拍賣一間市價約1200萬的房子:
第一次拍賣的底價約1100萬
第一次拍賣流標1100×80%=880 (第二次拍賣的底價)
第二次拍賣流標880×80%=704 (第三次拍賣的底價)
不過要注意的是,每一次降價幅度基本上是打八折,法院也可能應債權人等的意見,而沒有降到足,也許只打了九折也可能。


2.產權清楚
法院拍賣的房子,大部分的程序是由法院直接辦理,從產權的移轉,塗銷,交屋,均由法院全程掌控,法院給您產權、不用擔心遇上詐騙集團或是一屋兩賣的情形。一切都是有法院的依據,這是房地產仲介及一般預售屋所較缺乏的保障。


有時 許多頂樓加蓋或是有增建的違建空間,法院也都會丈量清查,期使投標物件清楚明白,其實大部分法拍物件經過債權銀行當初的審核,到強制執行後法院的清查審理,一步一步查了又查,許多問題都已經釐清證明了,有些物件數量龐大,法院公告的詳實性令人在這裡必須對許多法官書記官的辛勞表示欽佩。這可是一般房屋仲介不會做 不能做的動作(許多仲介公司連提供建物測量平面圖都遮遮掩掩、憋腳歪歪扭扭呢)。


另有次市場管道由金融服務公司代辦部份拍賣業務的可稱之為「金拍屋」,效力仍等同法院拍賣。只是投資者取得資訊的地方不同。



3.投資報酬率高
這點優點其實也同第一點。可藉由購買法拍屋作為致富的管道,因為當法拍屋流標兩次的情形下,其通常價位以接近或甚至低於市價的一半,如逢低買進,並且以可掌控的幅度投入裝潢,再以市價賣出,便能賺得差價獲利。當然 外行的人賠錢也不是沒有,仍然必須小心,同時,一般自住消費者可能在不肖代標業者的慫恿下以逼近甚至超過市價行情投標,此時,投資者能得標並進而獲利的空間大幅降低。


4.交易快、不需討價還價,網站資訊清楚


一般市場的房屋賣,議價時間相當冗長,所以還有什麼議價時間三個月…的統計,買賣雙方都當然同時接觸許多人與物件,因此大家都三心兩意,訛虞我詐,誠信問題多如牛毛。


但是法拍場只要買家與代標業者或是自己信任的專業者討論,資金準備妥當,如果沒有任何法務動作異議,則法院通常當天一定會開標,沒人投標而流標的資訊也是當天就公告上網,最高標得標就確認交易(案子一多 沒有網站管理這些即時資訊可辛苦了),不需要浪費時間協議洽商,沒得標就立即退押標金,這些優點就是因為是法院辦的拍賣啊! 過去信義計劃區不是有個飯店要賣,擾擾嚷嚷一會賣一會又不賣了,投資決策是不能這樣被鬧著玩的,不過,世界其實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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